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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公告时间:2007-09-10

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
    为了提高本市劳动保障事务管理和服务的水平,太仓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从2007年5月起,在本市范围内发行《劳动保障卡》,至目前已发放35万多张。从2008年1月1日起,将停止对原《医疗保险卡》的使用。为了不影响各参保人员的权益,请尚未办理《劳动保障卡》的本市居民,以户为单位,带好户口簿、身份证、原《医疗保险卡》等相关证卡,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居委、村社区办理。外来务工人员请带好身份证、暂住证、用人单位证明、计生证明、原《医疗保险卡》等相关证卡,到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办理。
特此通知。

太仓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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