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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太仓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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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太仓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评选的通知 |
| 公告时间:2007-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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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太仓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1名、技师8名。 二、评选条件 在太仓市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中(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的一线岗位职工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资格(即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二级)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相应的苏州市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技师的评选。 1、 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本职业(工种)中具有较高技艺,职业技能处于国内、省内、市内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的高难度技术问题或者有绝技、绝活并取得重大社会利益和经济效益(须用数字量化)者;荣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苏省技术能手”称号者;在培养技师、高级工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全国、全省、全市有较大影响者。 2、 突出贡献技师。本职业(工种)中技能处于省内、市内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并取得显著的社会利益和经济效益(须用数字量化)者;多次在国家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者;在市级技能竞赛获得前三名的选手;在培养高级工等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显著,在全省、全市有较大影响者。 本期上报的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技师应侧重2004-2006年的实绩。 2004-2006年度享受市政府津贴者在新的年度内有突出贡献的可继续申报。 三、申报方式 个人自我申报。个人对照评选条件和规定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应材料。 四、申报材料的种类 1、 申报表一式四份。候选人近三年来获得的荣誉称号,由低一级向高一级(市<县>、市、省、国家)依次写明; 2、 1000字候选人事迹材料二份(打印); 3、 候选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5张(红色背景),其中3张用于申报表; 4、 候选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各一份(统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 五、有关要求 候选人事迹材料要实事求事,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并将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于2007年5月25日前报“太仓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申报表》可在苏州劳动保障网(www.szldbz.gov.cn)下载;市区的申报个人也可到“太仓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领取。 六、地址:太仓市城厢镇柳州路38号(二楼) 七、联系人:周洁、景学锋。联系电话:0512--53572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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