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charset=gb2312" %> <%@ page import="java.io.*,com.data.*,java.util.*" %> 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太劳社险(200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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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太劳社险(2006)4号)
编辑: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07-03-13

    根据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苏劳社险[2005]6号)和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苏劳社险[2005]12号文件精神,根据本市实际,经研究,并报市政府领导同意,对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作如下调整:

    一、城镇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调整为上限51732元/年(4311元/月),下限10344元/年(862元/月)。

    二、符合(太政发[2004]97号)文件规定政策优扶条件的对象,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690元/月。

    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431元/月。

    四、按有关政策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参保职工,补缴基数调整为1437元/月。

    以上缴费基数从2006年4月1日起执行。
 

太仓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六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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