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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太劳社险(200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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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关于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太劳社险(2004)2号) |
| 编辑: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07-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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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委、办、局,各镇劳动保障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劳社险[2004]1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太仓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四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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