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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近日,市审计局对我市失地农民就业指导培训财政补贴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部分镇(区)在开展失地农民就业指导培训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为落实市审计局《关于新农村建设教育培训工程专项资金审计报告》(太审报[2007]26号)提出的整改要求,根据局领导的指示,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进一步加强对失地农民就业指导培训的规范化管理,具体整改要求如下:
1、各镇(区)在开展失地农民就业指导培训时,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培训,确保两天时间。
2、失地农民培训必须做好学员登记手续,再按要求输入“就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失地农民就业指导培训业务处理,由系统自动生成培训合格证号码。培训补贴人数以系统统计为准。
3、各镇(区)必须组织前来培训的失地农民进行考试,并及时批阅试卷,合格者方可发证。
4、各镇(区)申请的失地农民培训补贴必须专款专用,注意用足、用好、用到位。
局领导明确要求把这次整改列入今年年终考核项目,请各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责任落实到人,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失地农民培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太仓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二○○七年六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