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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预防与控制中推进劳动保障维权工作
太仓市劳动保障维权工作会议14日召开
2007年2月14日下午,我局在陆渡镇召开了“太仓市劳动保障维权工作会议”,整个会议在热烈的探讨、交流氛围中进行。会上,仲裁、监察两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畅谈了各自在上一年度维权过程中的感受及对本年度工作的计划设想。陆俊局长与各分管副局长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设想进行了点评,最后确立“在预防与控制中推进劳动保障维权工作”,在工作中把握好“四大原则”,推进太仓走向劳资和谐。
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和仲裁,都是调整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分管副局长倪耀忠及仲裁科科长金丽萍在会上对仲裁科上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同时表示仲裁科将坚持落实“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不断健全以企业内部调解、区域性调解和仲裁调解相结合的调解网络体系,切实筑牢劳动争议处理的“第一道防线”。倪耀忠副局长在对领导重视、 部门配合仲裁各项工作致谢的同时,指出仲裁科今后的目光不仅定位在太仓市、苏州市,还将放眼全省、全国。金丽萍科长向与会人员具体介绍了仲裁科本年度将继续立足“跳出仲裁搞仲裁”的新理念,坚持一手抓仲裁,一手抓预防,化解隐患于萌芽、基层。(一)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调解组织。去年首选了镇领导重视、镇劳动关系调解工作有一定基础、所属行政村企业有一定数量的璜泾镇的所有行政村及沙溪镇松南村开展行政村劳动关系调解小组的试点工作,并对小组成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本年度将把以上两镇行政村劳动关系调解小组的“调解不出村”的成功经验在全市各镇(区)行政村推行开来。(二)建立企业回访制度。即向劳动争议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放处理结果落实情况调查表,听取争议双方对处理过程、方法及结果的意见,以便在今后的庭审过程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办案质量。(三)借助司法界强化企业规范用工。我市绝大多数企业都聘请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通过与司法界的联系,可以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有效的普及劳动法律法规。(四)继续推行 “阳光工程”仲裁。通过“开庭案由、时间、场所公开,仲裁规则公开,仲裁程序公开,组庭审理人员公开,让劳动争议仲裁走向“全透明”,使前来观摩庭审的职工进一步了解劳动法规。(五)强化专兼职仲裁员学习,提升仲裁整体水平。仲裁科将继续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等方式来强化仲裁人员的综合素质。除推行专、兼职仲裁员定期学习培训制度外,仲裁科的每名仲裁员本年度到法院观摩庭审的次数不得少于6次。此外,还将把仲裁员办案的数量、质量和局的考核联系起来。
会上,陆俊局长总结指出,劳动保障维权部门在明确工作目标、将“预防与控制”作为开展劳动保障维权工作重点的同时,还应在“拓展事业,夯实基础”中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原则。(一)吃透政策,做到“深、精、熟、活”;(二)立足大局,以全市大发展的战略眼光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三)讲究方法;(四)树立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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